快递“保价”就该是“保险”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7-30 10:23:52  作者:陈文杰

保价2.1万元寄的根雕摆件受损最多只赔5000元;保价4000元寄的电脑受损只赔800多元;保价3000元寄送的游戏主机板显卡槽损坏,却以收货后超过24小时才申请理赔为由不予赔付……快递公司提供的保价服务并不等于保险,实际情况也并非保价多少就赔多少,快递保价究竟为谁而保?(7月29日《工人日报》)

当前,因为缺乏法律法规对快递保价赔偿作出明确规定,各快递公司都制订了自己的赔偿标准。然而,这也是消费者和快递公司之间的矛盾焦点——常常出现“多保少赔”的状况。为什么保价不能“真实”一点,保多少就赔多少呢?其实,从法学理论上看,“保赔同款”符合我们一般商品交易的市场逻辑,损失补偿应该与约定的保价挂钩;从责任划分来看,若在运输货物过程当中对货物造成损害,企业也理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于情于理,保价服务都应该多为消费者设想。

要让保价真正成为包裹的一道“保险”,一方面,需要快递企业承担起更多责任。毕竟,从快递包裹签单开始,就等同于双方达成契约,企业有责任、有义务把快递物品安全送达。另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比如,“保前鉴定,保后理赔”需要一个公开透明的流程,并制定统一的行业保价收费以及赔偿标准。只有厘清权利与义务,且得到有效救济,才能让消费者与快递公司都能在交易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