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白雪晴)“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7月22日,乌鲁木齐市6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身着白衬衫、藏蓝色西裤,胸前佩戴“新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徽章,面向国旗郑重承诺。
当日,乌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区(县)司法局,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授徽,自此,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了统一的服装和徽章。
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王世强介绍,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从2019年8月1日起,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时必须统一着正装、佩戴徽章。为此,乌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32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在各区(县)举行授徽活动。
王世强介绍,新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装和徽章由自治区司法厅统一制作,服装为白衬衫配藏蓝色西裤,徽章为圆形、白底,徽章周圈是蓝色的“新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字样及拼音,中间为一个篆体的“法”字。
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乌鲁木齐市丰泽法律服务所主任许丽华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0余年了,她一直希望自己能像律师、法官那样身穿统一的服装、胸戴徽章,在法庭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天,我被授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徽章,表明了国家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今后,我要带领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许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