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通讯员 张撼东)“这次谈话对我触动很大,不仅受教育,促进了责任担当,更切实感受到了组织‘严管厚爱’的良苦用心,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日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木某在接受州纪委监委诫勉谈话时如是说。这是该州纪委监委用好用活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的缩影。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将监督执纪问责与容错纠错有机结合,着力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制定印发关于谈话函询类线索办理实施办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立改快改、常态常用,把问题消灭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发现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苗头时,采取约谈方式开展批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的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以书面方式函询,督促被反映人作出情况说明,达到提醒告诫目的;对可能演变成违纪的问题,及时亮明态度,使其迷途知返;对轻微违纪的问题,实施诫勉谈话,督促提出改正措施,限期作出整改。严格执行被谈话函询对象就谈话函询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规定要求,扩大警示教育面,运用组织的力量深挖根源、总结教训、触及灵魂,让有违纪行为的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
2019年以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第一种形态给予组织措施469人。
“在认定问题性质上,注重全面分析,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将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