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刚收房物业费就涨价不按合同价格收取,要如何起诉,个人起诉有用吗?
答: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因此,本案物业公司未经与业主协商一致单方变更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业主可以先向当地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