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6-17 11:17:42  作者:周翔

新疆平安网讯 日前,阿勒泰地区制定出台《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起巡察整改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依据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对照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我们对19个单位开展了一次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发现问题21个,已提交地区纪委监委。”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该地区出台的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重点聚焦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移交线索办理情况、发现新的问题线索三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围绕组织领导、监督程序、方式方法、成果运用和问责建议5个方面细化20条具体措施,明确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分为“回访督查”“日常监督”两种模式,建立了以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为监督主体,派驻机构、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参与配合的监督机制。

《办法》要求,监督对象为巡察反馈后整改3个月以上的被巡察党组织,综合运用电话催办、函询、个别谈话(约谈)、座谈会、问卷调查、量化评估、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向地委报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立足再监督定位,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地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提醒,促进巡视巡察整改一体推进,增强整改效果。”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办法》还明确了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问责情形,出现巡视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的,将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