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现在开庭!”5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3号法庭,随着一声法槌声,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模拟审判正式“开庭”。
与往日不同的是,敲响法槌的“审判长”是乌鲁木齐市第113中学的学生,其他参与审判的人员均为该校学生,台下旁听席上坐满了观摩师生。
据介绍,为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新市区人民法院和乌鲁木齐市第113中学合作,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们通过亲身体验,感受案件审理过程,体会法律的威严。
今年以来,新市区人民法院打破以往较为单一的普法宣传模式,将模拟法庭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入未成年人普法宣传。目前,该院已联合辖区多所学校开展了模拟法庭普法宣传活动,情景教育普法模式增强了普法过程的引导性、趣味性、互动性,不仅丰富了青少年的课余生活,还警示青少年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市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红说,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进而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走好人生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