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党委召开今年第十五次常委(扩大)会议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
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研究部署伊犁州有关工作
赵天杰主持会议
新疆平安网讯(伊犁日报记者 李新安 马承璐)5月31日下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召开2019年第15次常委(扩大)会议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3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自治州有关工作。
州党委书记赵天杰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5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了从6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决定,并深刻阐述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主题教育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为全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聚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紧盯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重点任务,积极运用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党的宗旨,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自觉担当起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坚决战斗在反恐维稳第一线和对敌斗争最前沿,忠诚履职、攻坚克难,敢于斗争、不怕牺牲,为维护伊犁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付出了艰辛努力、作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政、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科学方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上来,进一步聚警心、凝警魂,扎实推进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确保新时代伊犁公安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要坚决贯彻党对公安工作的全方位领导,把讲政治作为公安机关的第一要求;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要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会议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
会议指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深入理解、科学把握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行为,严格落实“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改革开放、培养壮大特色产业、加快新型城镇化等方面持续用力,打造发展新优势,切实用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理念,科学指引更好地开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加快打造“塞外江南”新伊犁。要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坚持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会议学习了自治区对台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安排要求上来,紧紧围绕总目标,精心做好对台各项工作。要按照《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坚持政治标准、严守工作纪律,稳妥推进伊台两地交流交往,认真做好台商台胞来伊学习、就业、旅游、经商服务保障等工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办公厅《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委(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办法》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坚决扛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具体抓,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办法》规定,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了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各部门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由典型示范转向面上推开,要进行经验理念推广,而不是模式推广,要尊重群众意愿,体现多元,尊重个性,使农村人居环境绿起来、净起来、美起来。
会议强调,农村群众不仅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直接受益者,更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必须把农民发动起来,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组织农民、动员农民积极参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清洁、设施运行管护等,承担好该承担的责任义务。
会议还就有关领导在新源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会议强调,我们做任何工作的具体原则和方法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要按照“不懈怠、不侥幸、不盲动、不摇摆、不放过、不出事”的工作要求,强调“四效”意识,要有“实事求是的定力和坚持真理的勇气”,强调“责重如山,能者方可当之;正义如海,大道无遮拦”,善当“问号干部”,干任何事情都不能盲动,先想清楚“是什么、干什么,干什么、像什么”和“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坚持先谋划、再规划、再计划、再实施,做到看不准不下手、看准了不松手、干不出成效不放手。
会议要求,各级干部要真正清醒起来、警醒起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决心,切实给自己的思想和作风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实在在落实到具体行动和工作中;二要坚定不移解放思想,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导向、思路创新、实践操作,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三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想问题做工作时,要遵循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紧密结合实际,决不能凭主观意愿和想当然办事,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最正的位置,上对得起党心、下对得起民心、中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五要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决祛除私心杂念,要公心至上,时刻反思自己、警示自己、从严要求自己。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纪委有关党纪处分决定。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着力增强工作本领和工作水平,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认真履职、尽心尽责,坚决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州党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会议通报了《伊犁州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州检验检测事业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库尔玛什·斯尔江、李建国、阿不都沙拉木·沙德克、石岗、刘新利、潘道津、帕尔哈德·赛义德、库兰·赛富汗、热孜别克·哈木扎、李新军、高天山、陶青松等州四套班子领导,州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和自治州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