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新华社记者 罗沙 王茜)记者22日从中央依法治国办获悉,我国今年将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今后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
据悉,中央依法治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国,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典型引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探索。
意见明确提出,从2019年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创造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进人民群众便利。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到2035年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
示范创建活动前期主要面向市(地、州、盟)政府、县(市、区、旗)政府,适时扩展到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级政府。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意见同时对该活动的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媒体公示和批准命名等程序作出了规定。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了指标体系,作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以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指引。”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指标体系共设有8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以及4项附加项,包括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等方面内容。
专家指出,示范创建活动以法治政府评估为手段,以人民满意为重点,催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树立法治政府建设的标杆,为各地方、各部门提供可参照、可借鉴、可复制的法治政府建设范例,将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现实基础,实现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整体推进。